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公报2022年第4期
来源:随州人大      发布时间:2022-09-16 18:16:00 切换大字体 切换小字体 默认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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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夏卫东(1)

关于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汪海涛(3)

关于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胡成泽(9)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1)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曾云峰(11)

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徐正友(19)

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慧芬(28)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

 试点情况的报告王立志(31)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

 试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39)

关于“两院”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

 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甄行勇(46)

关于盛勇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49)

关于王桂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政府(49)

关于提请杨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50)

关于对王桂兰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王 平(51)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52)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盛勇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54)

辞职报告杜文清(54)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文清同志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求的决定(55)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55)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56)

 

  

 

 

 

 

 

 

 

 

 

 

 

 

 

 

 

 

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夏卫东

 

同志们:

今天的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完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实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多点爆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市稳定增长预期的基础还不稳固,实体经济发展还面临较大压力,民生保障、房价稳定、环境治理等还有不少难题,投资增长、消费需求、出口拉动都面临诸多困难。下半年,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抓实抓细经济运行调度,针对问题精准施策,持续巩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要聚焦重点发力,紧盯专汽、农产品精深加工、文旅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地区加强监测调度,推动新增长点加快出力,想方设法提振消费市场;要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和对上衔接争取,优化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结合下基层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全力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要更大力度关注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在养老、教育、医疗、托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动员全市上下积极投身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火热实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预算和审计,一个管分钱,一个管查账,二者配套,工作才能做好,两个报告安排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了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会议肯定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大家认为,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审计报告反映的相关问题务必引起重视、切实加以整改,并向年底的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安心经营;要做好民生支出保障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处理好稳经济与防风险的关系,依法依规举债融资,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要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审计发现的挪用项目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动真格、敢碰硬,从严整改、查改联动、破立并举,形成强力震慑,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侵犯和损失。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检“两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市法检“两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创新服务保障举措,为建设平安随州、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两院”要认真研究、落地落实。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守公平正义底线,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要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做实合规改革上用力,围绕改革核心内容和工作关键环节,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注重跟踪问效、形成闭环;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整改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突出重点,用好用活专项斗争经验,继续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化老新“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检铁军。

会议审议了《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大家提出了一些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请法制委、法工委的同志认真研究吸纳,并更广范围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立法更接地气、更可操作、更能落地。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襄十随神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这是推进四地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有益探索实践,将极大促进四地旅游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展共赢。要加强与襄阳、十堰、神农架的沟通对接,切实推动决定落实,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需要报备的要依程序规范报备。

 

 

关于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海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突发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落实落细。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6.58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8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增速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11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6%,增速与全省持平,在全省排第11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27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在全省排第12位;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5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可比增长2.7%;实现外贸出口45亿元,同比增长2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5元,同比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86元,同比增长8.5%。

总的来看,在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的背景下,全市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成效明显,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趋势与全国、全省保持一致,并实现向前进位,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取得五大成效。

(一)全力推进转型升级,特色产业质效提升。擦亮“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新能基地”五张名片,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全力建设“2236”产业集群。一是特色产业竞相发力。加快推进专用汽车新能化、智能化发展,上半年汽车机械在全国同行业下滑的背景下实现产值285.6亿元,同比增长5%,新楚风引进清华工研院基金,抢占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风口。印发《2022年全市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工作手册》,谋划推进62个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成功举办壬寅年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广水市获批全省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大洪山旅游度假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曾都区洛阳镇九口堰村和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观音村荣获“湖北旅游名村”称号。加快推进风机名城建设,推动与沈鼓集团合作组建“沈鼓-广水风机产业技术研究院”,启动风之谷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突破3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225.2亿千瓦时,占全省新能源发电量的26.2%。二是主体培育成效明显。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困难企业重组盘活,上半年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8家,比去年底净增11家,扭转了进不抵退的局面。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87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94万户,同比增长17.7%。华鑫冶金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犇星公司新材料、金龙公司智能改造等一批过5亿元重大产业项目稳步推进,32个过亿元重大增长点按时序进度释放产能。三是创新动能不断增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细化“科创十条”实施细则,上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22家,同比增长112%,随县香菇、广水风机成功申报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随县与武汉轻工大学筹建富硒香菇产业研究院;广水市与武汉科技大学筹建先进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曾都区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拓展应急产业研究院,全市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324名。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投资支撑稳定有力。发挥投资稳增长压舱石作用,以重大项目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一是强化项目招引。编制产业链招商指引,组建八大产业招商分局,探索联络商协会开展专业化委托招商,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15个,同比增长117%。投资30亿元的国民技术锂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园、投资30亿元的中粮集团农业产业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地。二是强化项目谋划。抢抓国家“扩大有效投资应对经济下行”政策机遇,精准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大领域,深入谋划一批“对上可争资、对内可实施”的重大项目,共谋划项目444个,总投资2465亿元。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完善地方政府领导统筹调度,市县镇三级联动的项目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投资项目“大入库”、基层投资统计“大练兵”活动,精心组织全市重大项目观摩拉练,全市14个省级重点项目开工10个,203个市级重点项目开工145个,开工率71.4%,黄鹤楼酒业、东风马可迅建成投产,随信高速、随州电厂、斯诺锂电池、中医医院新院区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强化项目服务。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做好项目立项、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88个有用地用林需求的项目纳入金牌“店小二”重点服务范畴;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累计到位6.75亿元;成功争取债券资金40.49亿元;获批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项目8个,额度8.81亿元。

(三)全力推进政策落地,“两稳一保”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两稳一保”经济运行调度机制,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市“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目前已有5名省领导、33名市领导、57个市直部门共走访调研企业404家(次),收集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381条,已有效解决问题206个。制定《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明确112条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减税降费退税和延缓缴纳税费10.3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000余户,兑现各类奖补资金4960万元。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广运用“楚天贷款码”“香菇产业贷款服务码”,截至6月底,全市新增贷款68亿元,超额完成半年65亿元新增贷款目标;创新“4321”新型政银合作模式,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累计减免担保费用97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贷款4.83亿元,“新型政银担”完成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四)全力推进协调发展,城乡品质显著提升。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城镇功能持续完善。扎实推进神韵随州补短板品质提升三年行动,126个城市重点项目开工58个,15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污泥无害化处理厂顺利完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即将完工,九大片区改造、城东应急水厂、曾都区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开工建设,草甸子历史文化街区包装改造全面启动;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和全市城乡环境大提质行动,集中连片建设5个示范片区,提档升级18个小城镇。二是乡村振兴全域推进。农村改革破题起势,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全市负债10—50万元的债务村清零222个,清零率达到83.8%。积极探索乡村合作公司,登记注册519家,带动3.2万余户农民致富。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74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99家,家庭农场375家)。常态化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4个示范片区、35个示范村、125个整治村“美丽乡村”建设。三是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淘汰铸造行业冲天炉10台,全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2%,位列全省第4位。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重点流域沿线集镇废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市19个省控断面达标率89.5%,同比上升10.6个百分点,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垃圾分类示范,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乡全覆盖。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新增省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村11个,随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五)全力推进民生改善,人民福祉持续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一是就业形势总体较好。实施“降、缓、返、扩、贷、训”等就业创业政策,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别完成省定目标的58.9%、81.4%。二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三是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79所,普惠园覆盖率达到86.8%;积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编钟小学主体工程封顶;加快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双减”全覆盖,随县被确定为全国“双减”样本县。四是健康随州稳步推进。快速打赢“3.31”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2天社会面动态清零、7天全面清零,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440万剂次。加快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新院住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主体结构完工。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做强县域医共体,纵深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创成3个国家卫生乡镇。五是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筑牢社会安全网。开展“下基层 察民情 解民忧 暖民心”活动,加快推进100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和“红色驿站”建设。

尽管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但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完成年度目标面临挑战。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相比,虽然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出口总额分别高于年度目标0.2、3.6、8.3个百分点,但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低于年度目标3.3、6.9、4.3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较大。二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发展质效还不够高,与省内其他市州比,缺乏过百亿元大项目支撑,上半年10亿元以上的入库工业投资项目仅9个,工业技改投资项目100个,同比降低6.5%。三是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外部环境严峻复杂,世界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主要经济体政策趋向收紧;国内疫情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需求收缩与供给冲击交织,市场预期转弱,企业订单相对减少,而原材料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赋予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新的历史使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建立完善稳增长经济运行月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加强对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精准调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加大“个转企”“小进规”“规上市”等政策激励力度,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双联双重”“一企一策”等工作。持续推进以“欢购随州、品味随州、畅饮随州、乐居随州、惠游随州”为载体的促消费活动,持续打造新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活力。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条政策措施,有效化解问题楼盘,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组织外贸行业市场需求对接活动,创新“贸企协作、银企合作”模式,推广“楚贸通”平台,巩固扩大农产品、化工等出口优势。

(二)全力以赴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强链补链延链行动,推动专汽产业新能化、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专用汽车试验场、车联网等基础项目建设,打造全国专用车新能智能化示范基地。落实重点农业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华中香菇智慧交易城、省农发集团、中粮集团等重点农业产业链项目,稳步扩大食用菌、茶叶、中药材出口。围绕“神韵随州 一见钟情”文旅主题形象,加快推进“曾侯邑”礼乐文旅综合体、香菇专汽工业旅游项目、大洪山自驾车旅居营地等项目建设,推动三潭、抱朴谷、观音生态旅游区争创4A级景区,支持随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荆楚文旅名县。推进沈阳鼓风机与双剑风机开展合作,推动“风之谷”项目建设,引进培育风机整机生产及上下游企业,加快集群化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国能大型火电厂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专用铁路线、能源物流园等配套工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等新能源产业,推动华润随县文昌集中式化学储能电站、国网湖北省综合能源公司储能、广水花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加快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深化市校合作,用好“炎帝人才”计划,推进曾都区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力争申报国家“专精特新”企业3家以上。

(三)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筹办和参加2022国际品牌湖北对接会等招商推介活动,重点攻坚10亿元以上重点在谈项目,全力争取正威集团、华美智造等合作项目签约落地。抢抓国家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政策机遇,建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项目库,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积极争取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对已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的143个项目逐一梳理,完善前期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投资力度,抓紧在燃气、供水、排水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可争资、可实施的项目。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基层“大比武”活动,开展重大项目观摩拉练、集中签约开工等活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多渠道保障土地供给,推动“标准地”出让改革加速推进,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引导各银行简化贷款程序,落实金融惠企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四)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抓好我市贯彻落实《全省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工作措施落实,认真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认真解决企业帮扶活动反馈的问题清单,确保政策尽知尽享、尽快落地见效。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推广运行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重点措施,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方式和频次,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五)全力以赴促进城乡融合。完善花园城市功能,紧紧围绕神韵随州品质提升补短板三年行动,强化要素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加快推进城东水厂、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老旧小区九大片区改造、草甸子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白云大道至炎帝大道、随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城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项目开工建设。实施强县工程,推动炎帝大道提档升级、“一河两岸”县区连接通道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抓好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一镇一业”培育,深化街镇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一批镇域“小老虎”。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化解进度在全省争先进位。持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进一步探索乡村合作公司模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路径,联农带农助农增收。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进河湖长制,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实施国土空间绿化行动,稳步推进曾都古银杏国家森林公园创建。

(六)全力以赴加强民生保障。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和各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流行,切实打好今年稳定粮食生产、夺取农业丰收的收官战。落实好援企稳岗惠企政策,统筹做好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军转安置等就业服务工作,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接续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着力稳定就业总体大局。统筹抓好稳定物价、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住房等重点民生工作。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引导群众抓好厕所清洁、圈舍清理、垃圾清运、庭院靓化、道路硬化、池塘净化、环境美化等“房前屋后七小事”,创新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用好“家常点”“院场会”等议事协商载体,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完成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勇担使命,勇毅前行,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成泽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汪海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报告的审议工作,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宏业带领有关专工委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初审,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疫情影响,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等工作。尽管受到了疫情直接影响,但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在较短时间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尽最大努力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用更多务实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成功应对了挑战,经济社会保持稳定,主要指标增速好于全国、全省,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同时也要看到,在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下,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一些矛盾和困难依然存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仍需付出不懈努力。一是疫情反弹和长期持续的风险客观存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二是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较多;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与群众的期盼有较大的差距;四是基本民生保障还有欠缺,高质量的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养老、托幼等事业发展还有不少短板。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科学精准高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平急转换机制,不断提高全链条疫情防控水平和能力,全力保障人流物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动态监测龙头企业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研判和分析企业发展趋势,适时制定我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市“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完善问题解决闭环机制,切实提振企业信心,助力企业稳产、满产、增产;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现进度,推动更多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二)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积蓄发展动能。下大力气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招商手段,拓宽招商渠道,努力提升招商水平;围绕中央预算内和专项债券两大方向,紧盯中央、省投资方向,谋划实施一批补链延链强链,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足的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稳固工业经济基本盘,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对新增长点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利用文化旅游资源,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文化旅游市场恢复,壮大电商、物流、服务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第三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紧盯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目标,积极开展神韵随州品质提升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花园城市功能;以强县工程为抓手,以农业为基础和资源,做好“接二连三”文章,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入合作,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卫生厕所改建等公共服务设施后续运行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积极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城市低收入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城市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多层次城乡社保体系,推动教育、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的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和各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应急管理、综合减灾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徐正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曾云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曾云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报告时段内,市审计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共依法开展各类审计项目32个,配合市纪委完成涉案工程建设项目审计7个,提出审计意见建议117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04项,向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8起。组织编写《审计常见问题提示》,得到市直单位一致好评。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审议要求,全力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和疫情汛情叠加考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抓好财经管理和风险防控,全市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用心用力抓好民生保障。筹资18.2亿元,持续巩固健康随州建设成果,投入4.7亿元用于全市水灾恢复重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80个,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孤儿保障持续提标。

——实心实政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60条、中小微企业“降成本20条”、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减税降费3.8亿元,新增贷款120亿元,新增市场主体3.2万户。

——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发展。发行政府债券31.9亿元,支持打基础利长远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285个,总投资549.5亿元,全市经济发展后劲强大。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95个,合同金额566亿元。

——尽善尽美建设神韵随州。投资303亿元补齐城市功能短板。32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让“神韵随州”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筹集18.5亿元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连线成片打造5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区,全市负债10万元以下村债务全面清零。

——务实高效强化审计整改。制定并印发《中共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中共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位,积极构建“大审计”工作格局。研究出台《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工作体系和责任机制,上年度整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3.24亿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67项,19人受到问责处理,问题整改落实率达95%。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公共财政(含市本级、高新区、大洪山)收入43.2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77亿元,非税收入6.33亿元,转移性收入1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06亿元)。公共财政支出39.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4亿元,转移性支出5.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累计结余4.19亿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含市本级、高新区、大洪山)预算收入40.0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5.56亿元、转移性收入0.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转贷收入22.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1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6.45亿元、转移性支出0.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6亿元)。累计结余10.94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1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06亿元,失业、工伤等保险基金0.24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3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失业、工伤等保险基金支出0.33亿元)。当年结余0.75亿元,累计结余7.56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6亿元,累计无结余。

审计表明,2021年,市财政通过强化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上争取和政策激励等各种措施,全力克服收支矛盾,落实基层“三保”工作,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疫后重振和稳定发展。但财政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021年,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157万元,分配对应38个项目,当年拨付使用9939.7万元,结余217.3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如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等单位申报到位的2051万元债券资金未按申报用途管理使用。部分单位债券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如市应急局等单位申报到位的5个项目债券资金520余万元当年闲置未使用,未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因项目债券资金下达进度由省财政厅统筹把控,也存在部分项目债券资金到位率不高,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现象。

二是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使用缺乏实效。2019年至2021年,市本级共申报取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2000万元,对应并实施建设项目35个,共拨付使用274293万元,完成投资1162188.27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利用已完工项目申报专项债券,如市建投公司利用已竣工验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期)项目,申报获得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所欠工程款4594.32万元,没有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违反《湖北省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有关规定。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如市华盈公司和高新投公司分别挪用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58.99万元、城东及吴家老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2.28万元,支付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欠款1061.27万元。部分项目进度滞后或未实现预期效益,如向阳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因配套资金不足,实际仅完工43.5%。市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项目,未能取得国家认监委检验资质,不具备检测检验运营条件,未实现预期效益。

三是部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有2552.66万元直达资金违规拨入有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共管账户,未及时点对点直达受益企业或个人。有655.5万元直达资金未及时足额分配到位,部分应急救助直达资金结存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未及时发挥作用。个别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项目前期谋划较为仓促,导致进展缓慢或半路停工变更。此外,市财政还存在部分资金未在指标系统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等问题。

四是财政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如代编预算规模占比37.18%;滞留欠拨有关专项资金14088.13万元;21746.7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038.8万元财政出借资金存在坏账风险;超范围支出预备费或向非预算单位拨付工作经费545万元;1913.1万元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不及时等。

二、部分市直单位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审计情况

抽审了11个市直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情况,并延伸审计了28个下属单位。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项目绩效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执行不规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15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不细化、不规范等问题。市住建局等2个单位13个项目合计4639.95万元未编制项目申报文本,无立项依据和实施方案。市公安局等1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3521.6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等1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1283.9万元。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等4个单位项目经费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混管混用。

二是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等15个单位部分项目支出绩效不高,或违规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或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距较大,或对绩效奖励项目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等两个单位14个项目共计4506.73万元绩效自评结果不客观不真实。

三是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过硬。市物流局等6个单位一般性支出不减反增。市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等9个单位“五项费用”超预算较多或转移到其他科目和所属单位报销等。市白云湖水利工程运维中心等3个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补贴、差旅补助、离岗人员工资等154.7万元。

四是部分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格。一些单位存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无依据收费、虚列支出、现金管理不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公款私存等9类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问题,涉及问题资金总额24132.91万元。还有一些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不严谨、原始凭证不合规、账务处理不正确、会计核算质量不高、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涉案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非金额计量问题12项。

三、39个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风险。

一是部分已划转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26个单位已划转至城投公司的资产或未在城投公司入账,或未从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下账,或在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和城投公司均未入账,资产价值无法准确评估,涉及土地面积268013.98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21.56平方米。市城投公司将有关单位划转资产的土地性质和用途变更为出让和商业服务,形成经营性资产,并将部分资产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存在较为突出的流失风险。

二是部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不规范。市交通局等2个单位将持有的国有资产出租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用于商业经营,承租方经营不善倒闭,所欠房屋租金及占用费252.39万元无法清收。市教育考试中心等2家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6.25万元,安排由承租方直接划转给有关平台公司或债权人单位,既未在本单位财务上登记入账,也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市公安局等3个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严格履行审批和价格评估程序,甚至无偿提供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用作商业经营,共涉及资产建筑面积132095.09平方米,出租收入也未按要求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购置或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长期未登记过户,导致9699.95万元资产权属不清。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等13家单位877.4万元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能盘活发挥应有效益。市公路局等13个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不到位,3361.27万元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19个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折旧摊销不准确、会计核算不正确、责任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四、有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及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在对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中医院等单位进行相关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有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市中医院通过向供货商重复支付后回退的高风险方式,违规将财政零余额账户中的疫情防控增支补助金916.17万元,转入到医院实体账户。将93.14万元疫情防控资金用于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联的语言障碍诊疗仪和血液透析机、支付透析机维保服务费等,且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市卫健委挪用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资金27.76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挪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64.78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购买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此外,还有一些单位存在部分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账务处理不准确、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发放领用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二是有关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医保局执行《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政策有疏忽,调整部分集采药品价格不及时,出现个别骗保现象和医保结算不准确问题。市卫健委及有关医院推进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疾病预防项目、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等进展较慢,大量专项资金趴窝未及时发挥效益。市疾控中心违规多收取驾驶员体检费97.45万元。市技师学院违规无依据、超标准向学生多收取学费、教材费43.05万元。

五、全市开发区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全省开发区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统筹安排,积极探索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融合,组织对市高新区、市高新投公司、随县开发区、广水市工业基地开展了相关专项审计。

(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缺乏刚性约束。市高新区因政府性基金、社保资金和其他一些奖补资金等预算编制不精准或执行不到位,导致2021年底财政资金结余达635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5.11%,趴窝沉淀缺乏效益。市高新区淅河镇滞留闲置2020年度有关扶贫专项资金154万元,未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落实招商引资和助企发展政策有偏差。市高新区管委会在给予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楚胜汽车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招商引资奖励、发展扶持和补助资金等方面,存在执行有关协议不严谨或不到位、给予有关资金支持无预算或缺乏明确政策依据等现象,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此外,市高新区管委会在防范少数招商企业征用土地闲置风险上还需强化工作措施,在出台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方面还需强化全盘统筹,做到更科学更合理。

三是有关部门存在财经管理不规范现象。市高新区管委会、扶贫办、淅河镇、有关社区等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备用金和票据管理不规范、信访维稳经费管理不严、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账务处理不准确等问题,涉及金额714.3万元。此外,市高新区管委会对投入到高新投公司的财政资金缺乏监管,未形成相对固定的对账和结算机制,存在大量未结转委托代建项目,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

四是市高新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1年底,市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89999.4万元,是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的4.1倍,偿债压力较大。同时,还存在部分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科学的问题。如淅河镇将应该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1000万元债券资金结存在财政所账上闲置长达两年,不仅未发挥效益,还造成利息负担69.2万元。

此外,市高新区有关工作部门还存在长期拖欠工程款、财政出借资金清收不到位、部分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乡镇财政白条抵库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二)随县经济开发区及广水市工业基地相关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随县经济开发区未严格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落实施工许可证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进度推进缓慢、合同履行不严格等,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广水市工业基地主要存在违规下浮招标控制价、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非法占用土地、违规变更施工、多计多付工程款等16类问题,涉及项目33个,问题金额过亿元。

二是财政资金管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随县经济开发区存在经费支出超预算、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不清收、账务处理不正确等问题,涉及问题金额2519.73万元。广水市工业基地向7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无偿出借财政资金14200万元,逾期未收回11180万元,缺乏相关担保保全措施,损失风险较大。同时,还存在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涉及资金5000余万元。

三是少数影响发展问题应及时解决。随县经济开发区存在土地实际出让价格标准不统一、还建房分配和“过渡费”计发方法不合理、遗留债务和专项债券偿债压力大、向投资强度未达标企业发放有关补贴等问题。广水市工业基地大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执行不到位。

(三)市高新投公司有关审计情况

审计核实,市高新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3181552.97万元,负债总额871210.4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310342.52万元。

审计发现,市高新投公司在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和决策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结算机制不健全、清产核资不及时;二是部分对外投资、回购或合作项目缺乏经营和风险管控,存在履行合同不到位、无抵押担保、代偿风险突出、债权追偿困难、国有资产损失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审计抽查的4个项目存在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风险,涉及金额20258.96万元。三是无证开展经营性采砂,获取非法收益10999.18万元。

市高新投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前期规划不科学、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工程款监管不到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涉及问题资金总额31284.02万元。

市高新投公司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部分资产和负债账实不符、部分经营性收入和往来款项清理清收不及时、账户管理不规范以及少缴漏缴有关税费等问题,涉及问题总金额864299.45万元。

此外,市高新投公司还存在违规流转土地、环评不达标、部分资产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芦家坡棚户区改造项目、市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项目等11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总金额6.64亿元,审减造价2383.7万元,向纪检部门移交案件线索3起。揭示各类问题30余项,涉及金额2亿余元。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主体不明、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如市委党校新校园配电室因位置设计不合理,发生水毁事故损失100余万元,后因建设主体变更,追偿工作未能落实。市城市活动中心综合体项目、国家专用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等由非建设主体组织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或签定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多头管理,责任不清。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不严。如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项目建设单位超进度拨付工程款14398.45万元,导致17500万元建设资金被总承包单位挪用,审计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归位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41.8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同时,超范围支出、挪用建设资金、重复支付、重复记账等问题仍然存在,如在绕城南路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市城投集团和市发展实业公司因未及时沟通,导致重复支付重复记账792.54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违规改变招投标方式、无资质违规评标议标、规避招投标、串通投标、合同存在风险漏洞等问题。如青年西路延伸工程违规采取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涉及金额4797.28万元。芦家坡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与施工投标人先签协议后招标,招标流于形式,涉及金额18492.17万元。同时,该项目还因合同漏洞,未按要求将927.21万元暂列金计入投标报价,导致合同外变更增加部分在竣工结算时无暂列金抵扣,多计建设成本927.21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建设项目存在内审结果失实、审核把关不严、违法转包获利、多计工程造价、超概算建设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抓好财政资源配置。加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各有侧重、优势互补,探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行刑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切实抓准要害,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以及“屡审屡犯”问题的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加大对掌握资金和项目的有关二级单位、开发区、平台公司等单位的审计力度,纠准要害,审出震慑。用好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强对民生资金和民生政策落实成效的经常性监督,着力关注人民群众在享受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焦点问题,坚决查处骗取、挪用民生资金及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稳步推进民生审计结果公开,大胆接受公众评议,保障人民切身利益。

(三)注重风险防范,深化政府性债务和国有资产监管。加强政府债务投向监管,建立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大力推进内审体制机制建设,构筑好“第一道防线”。制定并落实好国有企业资产资本管理、绩效考核、经营管理、预算管理等现代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科学部署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保审计,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落实整改责任,维护审计权威和尊严。切实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探索将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整改通报制度,完善整改联动、成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持续加大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着力遏制各类财经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与整治不作为问题相结合,鼓励干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支持改革创新,提高工作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审议,切实扩大审计覆盖面,进一步聚焦重点、热点、难点,提高审计质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台账和销号标准,加大《审计要情专报》报送力度,加大案件线索查出移送和督办力度,坚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动真碰硬的作风,督促相关单位逐一逐项规范整改,为服务“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徐正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44452万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97.2%,同比减少17.4%(主要是减少上级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822万元,为预算的111.1%,同比增长40.4%(税收收入371793万元,为预算的103.5%,同比增长36.1%;非税收入132029万元,为预算的140.1%,同比增长54.2%);转移性收入1182333万元,为预算的91.4%,同比减少21.6%;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6649万元,为预算的108.1%,同比减少63.5%;上年结转收入51648万元,为预算的100.8%,同比减少30.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686443万元,为预算的88.9%,同比减少22.7%(主要是减少上级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1719万元,为预算的87.1%,同比减少21.9%;转移性支出122111万元,为预算的107.9%,同比增长20.8%;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1344万元,为预算的93.4%,同比减少61.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69万元,为预算的278.4%,同比减少3.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8009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执行的中央、省拨项目资金和当年超收需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部门非税收入)。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1016万元,为预算的109.7%,同比减少14.5%(主要是减少上级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196万元,为预算的143.6%,同比增长72.3%;转移性收入149059万元,为预算的91.4%,同比减少32.1%;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59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6%;上年结余收入5016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3410万元,为预算的98.9%,同比减少13.1%(主要是减少上级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559万元,为预算的96%,同比减少15.1%;转移性支出47493万元,为预算的118.5%,同比增长43.9%;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26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5.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06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执行的中央、省拨项目资金和当年超收需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部门非税收入)。

3、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428万元,为预算的89.8%,同比减少3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04万元,为预算的103.3%,同比减少32.2%;转移性收入28524万元,为预算的80.7%,同比减少31.2%。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975万元,为预算的82.4%,同比减少37.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20万元,为预算的85.9%,同比减少31.1%;转移性支出6955万元,为预算的66%,同比减少59.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453万元。

4、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93万元,为预算的104.9%,同比减少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7万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157.5%;转移性收入5888万元,为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2%;上年结余收入438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9.1%。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293万元,为预算的104.9%,同比减少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7万元,为预算的105.4%,同比减少2%;转移性支出506万元,为预算的98.1%,同比减少26.3%。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29903万元,为预算的108.6%,同比增长4%,其中:地方政府基金收入278398万元,为预算的113.7%,同比增长53.7%(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23218万元,为预算的187%,同比减少78.8%(主要是减少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2065万元,为预算的101%,同比增长4.4%;上年结余收入26222万元,为预算的111.4%,同比增长2.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49693万元,为预算的89%,同比减少22.4%(主要是减少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89658万元,为预算的88.1%,同比减少22.1%;转移性支出7287万元,为预算的59.6%,同比减少22.7%;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2748万元,为预算的103.8%,同比减少24.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0210万元(主要是省年末下达的专项债券暂未形成支出)。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7984万元,为预算的107.7%,同比增长23.2%,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44954万元,为预算的122.5%,同比增长68.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2855万元,为预算的175.8%,同比减少92.3%(主要是减少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支出);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386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8.4%;上年结余收入1631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6.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80176万元,为预算的98.1%,同比减少6.2%,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53544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减少1.3%;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663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5.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7808万元(主要是省年末下达的专项债券暂未形成支出)。

3、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000万元,为预算的101.3%,同比增长21.5%,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062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6.6%;转移性收入377万元,为预算的159.1%,同比减少85.9%。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482万元,为预算的96.5%,同比增长15.8%,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0322万元,为预算的95%,同比增长42.1%;转移性支出160万元,同比减少91.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18万元。

4、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55万元,为预算的97.8%,同比减少54.3%,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为预算的10%,同比减少98.8%;转移性收入19万元,为预算的475%,同比减少44.1%;上年结余收入173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1.5%。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2万元,为预算的48.9%,同比减少54.3%,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665万元,为预算的86.4%,同比增长42.1%;转移性支出127万元,为预算的14.9%,同比减少92.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6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53060万元,为预算的109.5%,同比增长21.7%(因企业养老保险2021年起省级统筹,上年对比数据已剔除企业养老保险收入),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669万元,为预算的125.1%,同比增长3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986万元,为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7.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3543万元,为预算的123.5%,同比增长2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716万元,为预算的97.5%,同比增长3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30万元,为预算的96.6%,同比增长102.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316万元,为预算的126.7%,同比增长48.7%。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63881万元,为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2.8%(因企业养老保险2021年起省级统筹,上年对比数据已剔除企业养老保险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08万元,为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10.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2877万元,为预算的106%,同比增长9.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1860万元,为预算的101%,同比增长5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566万元,为预算的91.7%,同比增长4.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88万元,为预算的118.4%,同比增长17.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382万元,为预算的90.2%,同比增长15.8%。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9179万元,累计结余43923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已上划省级)。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1217万元,为预算的107.1%,同比增长14.9%(因企业养老保险2021年起省级统筹,上年对比数据已剔除企业养老保险收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204万元,为预算的96%,同比增长2.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51万元,为预算的112.2%,同比增长1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563万元,为预算的120.2%,同比增长28.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9万元,为预算的92.3%,同比增长86.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3700万元,为预算的106.8%,同比增长20.8%(因企业养老保险2021年起省级统筹,上年对比数据已剔除企业养老保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360万元,为预算的110.1%,同比增长2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09万元,为预算的81.6%,同比增长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042万元,为预算的104.9%,同比增长27.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89万元,为预算的104.9%,同比减少5.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518万元,累计结余75627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已上划省级)。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841万元,为预算的105%,同比减少12.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370万元,为预算的88.4%,同比减少20.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471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567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减少15.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567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减少15.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省核定全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20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2.17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92.67亿元,为限额的93%,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7.15亿元,为限额的92%;专项债务余额95.52亿元,为限额的93%。2021年,全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29亿元,专项债券25.63亿元。全市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8.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38亿元、专项债券4.58亿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省核定市本级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77.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4.65亿元。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77.01亿元,为限额的100%,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6亿元,为限额的100%;专项债务余额54.65亿元,为限额的100%。2021年,市本级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1.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亿元,专项债券20.22亿元。市本级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2.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74亿元、专项债券2.17亿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0年年末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4904万元,2021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万元,2021年年末余额15002万元。

3、市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实际支出2902万元,主要用于抗洪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和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突发事件、上级政策要求的新增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据统计,市级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1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

以上决算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说明详见《随州市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二、2021年预算执行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力推进财源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强化财政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着力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管和减税降费两手抓,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比2019年增长2.6%,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幅9.7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对上争资。及时把握政策动向,主动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05.6亿元,争取债券资金31.92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建设。三是加强资金统筹。坚持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4亿元,盘活存量资金3.5亿元,统筹各类资金16.5亿元,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着力提高发展质效。一是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8亿元、退税8.1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728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筹资1.66亿元,支持专汽产业、香菇产业、文化旅游业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追加注资2500万元,提升市金控集团融资担保能力,为企业提供续贷周转金3.98亿元,担保贷款8.3亿元,减免担保费1743万元。财政投入2806万元,发放消费券73.91万张,惠及5.59万户商家。三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资51.5亿元,支持公共设施、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建设和教育、文化、旅游等32个重点补短板工程,推进品质随州建设。四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60条、中小微企业降成本20条、“免申即享”等系列惠企政策,上线“政采贷”融资平台,开展收费和罚没专项检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三)着力提高民生水平。坚持以民生为重,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5%以上。筹措资金18.5亿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筹措资金27亿元,落实好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市20多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超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编钟中学、蒋家岗学校和30所幼儿园。筹措资金26.3亿元,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开展技能培训1.9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2.1万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52万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约5%,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和优待抚恤金6.3亿元。筹措资金2.8亿元,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80个,发放租赁补贴780户。筹措资金18.2亿元,支持3周岁以上人群免费疫苗接种,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筹措3.4亿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筹措资金2亿元,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筹措资金8亿元,推进平安随州、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着力提高管理绩效。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对31个民生项目8.7亿元进行重点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全面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压减和取消低效无效项目36个,压减资金5598万元。二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顺利上线运行一体化平台,实现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连通,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三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对每笔资金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确保直达资金高效精准落地。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偿债机制,全市偿还政府债券本息17.1亿元。督促平台公司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9.79亿元,政府隐性债务保持只减不增。五是强化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3个,核减金额1.33亿元,审减率达9.4%。六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查处和整改了一批问题,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2022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可比口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510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4.7%,可比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092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6.6%,可比增长0.7%;非税收入完成6417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9.1%,同比增长10.4%。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073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和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占年度预算的53%,同比增长17.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247万元,占年度预算50.8%,可比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656万元,占年度预算56%,可比减少4.6%;非税收入完成25591万元,占年度预算45.2%,同比增长21.3%。

上半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0603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和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为年度预算的57.4%,同比增长42.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完成10726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30.9%,同比增长13.4%。

上半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2014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新增专项债券和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占年度预算的90.6%,同比增长202.3%。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完成2678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5%,同比减少32.4%。

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8014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新增专项债券和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占年度预算的45.6%,同比增长11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33860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1.9%,同比增长6.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1310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3.5%,同比减少7.3%。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3214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9.9%,同比增长5.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368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2.5%,同比减少13.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50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0.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21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2.6%。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因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企业的经营利润审计未完成,应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暂未核定入库,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实现收支。

上半年,虽然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上半年,受疫情、减税降费政策、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9.5%,土地收入短收5.75亿元,下半年,经济发展环境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财政收入增长困难。另一方面,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实现预算收支平衡的压力很大。三是政府债务和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渠道有限,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四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较慢,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做好2022年下半年预算执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狠抓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积极对上争资。紧扣国家和省稳经济大盘等重点战略部署,全力配合部门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三是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资金统筹,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到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和新增性支出。

(二)进一步强化惠企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集中政策、资金支持专汽、香菇、文旅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扩大“免申即享”范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运行风险防控。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三保”支出动态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做好风险预警和研判,确保“三保”按时足额支付。二是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细化和完善化债计划,落实化债主体责任,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切实解决两个功能区与区县间的转移支付划拨问题,推动形成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着力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性能指标,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多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跟踪监控、事后评价问效,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的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2022年的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查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李慧芬

 

市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曾云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徐正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为了做好两个报告的审议工作,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宏业带领有关专工委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到市审计局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全市财政决算(草案)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4.45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7.2%;支出总计168.64亿元,为预算的88.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8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10亿元,为预算的109.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34亿元,为预算的98.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3.00亿元,为预算的108.0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4.97亿元,为预算的8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0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8.80亿元,为预算的107.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8.02亿元,为预算的98.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78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5.31亿元,为预算的10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46.39亿元,为预算的99.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92亿元,累计结余43.9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6.12亿元,为预算的107.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5.37亿元,为预算的106.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75亿元,累计结余7.5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8亿元,为预算的10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4亿元,为预算的88.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2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76亿元,为预算的9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76亿元,为预算的99.6%。

5.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92.67亿元,为限额207.43亿元的93%,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7.15亿元,为限额105.26亿元的92%;专项债务余额95.52亿元,为限额102.17亿元的93%。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7.01亿元,为限额77.01亿元的100%,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6亿元,为限额22.36亿元的100%;专项债务余额54.65亿元,为限额54.65亿元的100%。

二、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较好完成了2021年市级预算,实现了2022年上半年财政平稳运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大;部分市直单位特别是二级单位预算管理执行不规范;一些重大项目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挪用情况较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等。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市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并在2022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决算工作,针对2021年财政决算反映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财政持续稳定运行。一是强化可持续财源培育,厚植财源基础。强化税源分析,及时组织收入,切实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加地方可用财力。针对土地市场现状,加大土地经营管理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过紧日子,将"真金白银"投入到高质量发展上。三是优先保障重点支出。要做到有保有压,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帮扶市场主体纾困、稳岗拓岗等稳就业工作;要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及巩固脱贫成果的财力物力保障。

(二)强化预算主体责任,推进预算执行提质增效。一是完善支出标准建设,规范支出标准,做实做细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预算调整,杜绝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三是加强部门项目库管理,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对市本级2022年的项目支出进行摸排调查,深入分析零支出、支出进度缓慢的深层次原因,加强项目源头把控,优化项目安排。

(三)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编制阶段的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二是财政绩效再评价范围要扩面提质,进一步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改进项目评价方法。三是继续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工作,提高财政预算绩效自评质量。四是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目标的全过程监管,提高项目执行率及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切实用好债券资金,优先支持优质在建工程后续融资,保障重点项目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切实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经济、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债券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常态化跟踪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五)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持续加大对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进度要求,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三是对审计查出的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审计整改监督在优化预算安排方面的作用,注重从源头把控问题,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和省法院指导下,紧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根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6月30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9382件、结案11563件、结案率59.66%;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586件、结案1211件、结案率76.36%。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8件,判处罪犯659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及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54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理周某某等人以旅游养老为名的集资诈骗案,帮助受害老年人追赃挽损70余万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宣告2人无罪,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先后4次排查出52件信访风险案件,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坚决防范小案件演变成大事件。服务房地产风险防控,妥善审理涉恒大、绿地等房屋买卖纠纷,依法支持应对保交楼、防逾期风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信访事项当场办结率达95%。规范涉诉信访案件办理,限期办结院长信箱、阳光信访平台及转交办信访件413件。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案件评查、司法救助等手段,着力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全市法院积极响应“3.31”随州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386名干警下沉29个社区、卡口,执行核酸检测、小区封控、卡口值守等防疫任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格履行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包保责任,开展社会面管控督查7次,督促相关问题整改,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为全市迅速控制疫情贡献法院力量。

(二)努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建立涉企纠纷立、审、执快速通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市场主体案件3228件。推广复制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六大典型经验,创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曾都区法院“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广水市法院“加强庭审记录改革”被确定为省级先行区创建试点,随县法院“胜诉即退费改革”被确定为市级先行区创建试点。落实“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要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先后走访程力集团、泰晶科技、瑞力专汽等20余家重点企业,上门提供司法服务。持续纠治涉企司法突出问题,组织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提高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案件18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服务市场资源配置。推进破产案件“存量清理”,实行“一案一策”、挂牌督办,航天双龙、佳诚科技等破产案件进入财产处置分配阶段,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行“执转破”程序适用,探索推行破产审理程序繁简分流,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充分运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审理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帮助企业引进氢能投资方,盘活公司资产,同时赋予企业氢能产业新方向,实现企业涅槃重生和产业升级的双赢效果。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支持市政府处置盘活全市闲置资产,出台《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实施方案》,促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上述案件审判和工作做法在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上受到肯定和表扬。

护航绿色创新发展。强化司法联动保护,联合市检察院出台《随州市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的若干措施》,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7件,其中审理的刘某某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湖北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优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随县法院获批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0件。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专业审判团队深入裕国菇业、江南专汽等企业,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竭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审结民事案件6540件。回应民生诉求,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616件。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威慑作用,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执行机制,提升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实效。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929件,执结率63.45%,执行到位标的额2.37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4人次,限制高消费2096人次。开展涉金融胜诉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163件,执行到位金额6974万元。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建不动产登记网上查控系统,提高不动产查控效率。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以“六项检查”为重点和“十项规范”为目标,整治执行不规范问题,其中不明案款及超期未发放执行款实现动态清零。加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款73万余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4.9万余元。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巩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着力推广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提高法院工作人员平台操作水平,扩大“移动微法院”运用覆盖面。累计网上立案2265件、跨域立案12件、电子送达31637份、互联网公告492份,实现在线调解1085件、庭审9件、保全26件、鉴定13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指尖上的法院”带来的便捷。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推进力度。市中院主动走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协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随县法院积极向党委汇报,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县综合治理考核指标。曾都区法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筹措多元解纷专项经费,推动建立曾都区人民调解中心,并于6月启动运行。广水市法院加强对该市人民调解中心的业务指导,完善人民调解中心办案机制,诉前引导调解、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5%,多元解纷初显成效。

有序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委办公厅1号文件,扎实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精神、优化布局方案等,争取支持,汇聚合力。建立领导干部对口联系指导人民法庭制度,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深入29个人民法庭走访调研,准确掌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一院一策”,按照“三个便于”原则,优化调整法庭布局,拟撤并2个、新设2个,设置19个巡回审判点,待省法院研究批复后实施。完善法庭基础设施,推进随县三里岗、曾都城区等9个人民法庭重建和改造。优化法庭职能定位,推动3个城区人民法庭专业化转型。

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投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示范法院创建测评体系,聚焦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落实,提高司法为民水平。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联系包保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全市法院党员干部有序深入基层法庭、包保企业、联系下沉社区、驻点帮扶村等基层一线,实地察访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建立“三个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推动解决,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四)奋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严格审限扣除,加大审级监督指导力度,坚持季度通报、重点督办,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实行一案一策,推动积案清结。加强案件评查,先后5次评查案件798件,严格评价定责,倒逼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量。

持续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快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准确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推动部分民事案件实行二审独任审判,提高民事审判效率。不断深化“分调裁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全市法院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4天。

积极开展拉练反馈问题整改。结合省法院拉练检查精神,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聚焦问题症结,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整改紧迫性。及时向市委汇报拉练检查情况,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凝聚整改合力。细化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14大项71小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加强督导落实,提高整改实效。

(五)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组织干警参加专题研讨班,学深悟透会议精神,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忠诚教育,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院领导带头讲授主题党课,组织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干警坚决做到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探索支部工作法,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

提升队伍素质。立足需求、突出实效,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00余人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业务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市中院选派3名年轻业务骨干到人案矛盾突出的曾都区法院支援办案,基层法院先后选派2名青年干警到市中院跟班学习。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一院一品”要求,推进“书香法院”建设,开展“品读经典‘阅’享人生”等读书分享活动。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聚焦诉讼服务、庭审会议、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组织问题自查,开展审务督察,下发通报4期,问责4人。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创建,开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等,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干警廉洁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参加会议等180余人次。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律师履职意见,审理抗诉案件8件,办理检察建议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运用新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上网裁判文书6012份、庭审直播266场。

二、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及“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情况

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压实高压推进责任。在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斗争后,全市法院坚持扫黑除恶领导机构不撤、专班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的原则,摒弃“刀枪入库”思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化领导责任,由“一把手”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过问指挥,亲自部署推动。强化部门联动,设置扫黑除恶联络员,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实现审判与执行信息共享,形成审判执行合力;积极向市扫黑办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统一打击标准,提高打击精准性。强化检查督导,市中院对照全国扫黑办特派湖北督导问题清单,坚持每月盘点调度,定期督导检查,对审判执行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实的法院,列明问题清单,限定整改时限,提升工作实效。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推动重点案件攻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全市法院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50人,其中以涉黑涉恶罪名判决4件3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重刑率12.9%。聚力“案件清结”,实行台账式管理,对重点挂牌督办案件,通过领导包案、指定管辖等形式集中攻坚,确保法定审限内全部完成审判任务。着力“黑财清底”,健全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合处置机制,提高“黑财”甄别精准度,依法对28人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推动“网伞清除”,强化纪法协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办案中发现的线索2条。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把握定罪量刑标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法改变涉黑定性2件、涉恶定性1件,努力做到不凑不漏、不枉不纵,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

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行业问题整治。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积极参与新旧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以打促管,依法严惩行业领域突出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采矿、恶意竞标、强迫交易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2件,严厉打击医疗骗保、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套路贷”、欺行霸市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6件,形成司法惩治威慑,遏制行业领域乱象。坚持打防结合,建立执法办案中风险隐患发现、分析、反馈机制,针对冒用身份开户办卡、金融市场无资质放贷等行业监管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并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铲除生存土壤。

持续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重大举措、典型案例,全方位展现工作成效。坚持专群结合,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邀请代表委员观摩重大案件庭审,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释放扫黑除恶无尽期的强烈信号。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舆论应对,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2021年随州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将企业合规改革作为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办案规程(试行)》要求,全力支持配合,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引导企业合规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强化协调联动,积极探索。全市法院明确在企业合规改革中的职责定位,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统一涉企案件证据采信标准,完善涉企案件移送标注机制,增强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合力。同时,结合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探索将企业合规案件嵌入审判流程管理,明确标注,加快流转,提高办案效能。

坚持依法审判,能动履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采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案件量刑建议,对合规整改到位的涉案企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按照省法院《关于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严格审查涉企人员羁押和涉企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必要性,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活动对涉案企业的影响。

突出宣传引导,力促合规。市中院加强涉企案件调研,结合审判情况,发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2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法律风险防范宣讲会,引导企业识别、规避、控制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跟踪了解企业合规建设情况,提供司法建议,堵塞企业合规管理漏洞。

在2022年上半年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全市法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理论学习不足,少数干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办案的能力不强。二是司法观念不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举措不够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隐性超审限、久执不结等情况仍然存在,审判监督管理力度还需加强。四是队伍监督管理压力传导还不够,少数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实,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五是个别基层法院人案矛盾仍然突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奋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养。扎实开展政治轮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强化忠诚意识,坚定历史自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悟透新思想,贯彻新理念,提高政治自觉。

二是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化解水平。坚持动态排查各类矛盾风险点,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成“点对点”在线诉调机制建设,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与全市综治中心无缝对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效。以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年”活动,推动典型经验复制推广落实落地,深入探索先行区创建试点项目,完善创建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强化破产审判工作,用活府院联动机制,加快破产积案清理,着力推进破产重整,促进市场资源盘活利用。

四是强化为民宗旨,提高为民办实事效果。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护民生权益。巩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厅网线巡”诉讼服务集成,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扎实开展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法院职能,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提高审判质效、推进多元解纷、服务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是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基层司法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优化布局调整批复方案,扎实推动法庭新设、新建、改建等工作,切实解决部分法庭基础设施差、服务半径大等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探索部分城区法庭专业化转型,打造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民法庭。延伸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职能,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提高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六是强化作风整治,提高廉洁司法意识。持续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加大督察问责力度,推动司法作风不断改善。深化“清廉法院”创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纪问责,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上半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主线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踔厉奋发、稳中求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稳字当头,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3人,提起公诉648人。严格审查可能影响政治安全的因素,坚决防止就案办案,依法稳妥办理涉政类普通刑事案件1人。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起诉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7人。二是着力防范重大风险。深入开展“防风险、护稳定”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件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最高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依法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14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689万余元。积极防控电信网络安全风险,依法起诉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43人。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等制度,依法妥善处理信访550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三是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讲政治的高度,依法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98人,不起诉330人。建立认罪认罚从宽的协商、具结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86人,适用率93.76%,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58%、采纳率97.95%。四是积极促进诉源治理。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提出安全生产、寄递安全等领域检察建议41件、被采纳52件,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调查分析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问题,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综合性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当好“法治参谋”。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人大代表全覆盖,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视察、评议检察工作54人次,用心收集、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6件,依法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1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配合办理市政协委员关于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的提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公开审查听证案件230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等活动269件次。以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官方微博“正义随州”被评为湖北十佳政务新媒体。

(二)依法能动履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检察官联系服务机制,持续推进“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落实涉市场主体案件逐案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依法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不批捕23人,不捕率69.7%;不起诉65人,不诉率37.36%。探索由一名检察官专门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依法起诉涉知识产权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30人。二是进一步加强涉市场主体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好涉企小专项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销“挂案”2件。依法灵活运用社区矫正法律政策,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5人,帮助跨市县外出经营23人。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虚假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6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磋商,依法立案办理涉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7件。妥善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对32件相关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办理、当日审查,3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三是进一步服务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以司法办案引领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的不起诉15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9件。积极联系服务镇域“小老虎”、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合作公司,强化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对25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2.1万元。四是进一步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制定并落实“三个清单”,开展精准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起诉15人。某公司以销售养老床位使用权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随县检察院依法从严对涉案15人提起公诉,提出判处5年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量刑建议。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在随县检察院建成一站式保护中心,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26人。积极开展系列司法为民小专项活动,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监督纠正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5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娱乐场所招收未成年人从事陪侍工作、盲道无障碍设施不规范、商场和居民小区电梯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曾都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特殊食品安全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需要。一是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20人,提起公诉8人;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人。二是持续优化刑事检察。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时、全面、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撤案21件,纠正漏捕漏诉3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0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10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依法监督纠正各类执行活动违法21件。开展对广水市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律师会见不畅、械具使用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开展小专项活动,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6件、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1件。三是持续强化民事检察。依法办结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依法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6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8件,纠正虚假诉讼7件。四是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着力构建诉讼内以“穿透监督”做实对法院和行政机关违法的双向监督、诉讼外对行政违法直接监督的工作格局,依法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3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8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14件。广水市检察院与纪委监委机关建立行政违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办理的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专刊转发。五是持续开拓公益诉讼检察。与审计部门建立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利用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挖掘有价值的线索,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国债专项资金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有力促进加强国有资金监管。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立案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

(四)深化强基固本,全面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动能。一是抓紧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两个支部分别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党支部,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先进党务工作者。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55件、“三个规定”事项4件。落实“素能提升年”活动要求,连续20年组织开展春季素能培训,扎实开展“四精五星一团队”创建和岗位“学练赛评”活动,加强领导干部轮岗交流,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抓实科学管理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初步建立线上系统考核和线下质效考核统筹结合的考核体系。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刑事“案-件比”从去年的1.2降到1.03。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21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加强调查研究,《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刊物采用9篇。三是抓好智慧检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法业务协同试点检察环节各项工作,逐步完善平台运行机制,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接收案件1226件,移送案件833件。积极研发各类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大数据助力“智慧监督”。四是抓牢基层院建设。全面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干部异地交流任职,改善基层院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深化落实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和主观能动性,稳步推进曾都区检察院“脱薄争先”,示范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今年上半年,全市三个基层检察院60项业务质效综合考评保持全省前列。

二、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巩固深化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动随州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强化配合制约,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上下一体检察制度优势,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层报省检察院把关、其他涉恶案件市检察院把关,形成一体履职合力。坚持两级院领导靠前指挥、积极协调、主动包案,带头办理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对重大案件加强对下督办、现场指导,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推进专业化办案。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培养,1名干警入选全省专业人才库。以专业化办案推进“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融入日常,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加强各部门横向协同。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同堂培训,促进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案件会商报告制度,提升对黑恶案件证据审查、量刑建议、出庭公诉、涉案财产处理工作质效。畅通12309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参与。

(二)坚持依法严惩,提升涉黑涉恶办案质效。一是坚持“打早打小”。认真审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对相关案件快捕快诉,以雷霆打击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20人,提起公诉6件45人。二是坚持“打伞破网”。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审查办案必经环节,同步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依法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相关线索15件,向检察机关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线索22条,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好转、社会生态更加优化。三是坚持“打财断血”。将“打财断血”贯穿涉黑恶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涉案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曾都区院办理的杨某庆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指导公安机关对杨某庆实际控制的鸿盛公司名下房产7处、相关人员车辆14台等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一方面,持续深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积极开展“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回头看”,督导促进检察建议落实,对发现的新问题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推动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治理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开拓专项整治新领域。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注重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随县检察院办理的沈某争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发现该组织依托随州市九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用于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向随县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门整改,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三、关于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2021年3月,最高检、省检察院将随州确定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改革试点引领作用,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依法办理企业合规相关案件39件,其中1件合规案件入选最高检第二批典型案例,初步形成企业合规办案“五步工作法”,打造了“三照两变”典型案例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随州样板”。今年4月,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上作典型发言。

(一)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市“四大家”支持,成立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企业合规考察评审中心,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中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征求相关政法、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建议,建立企业合规办案、第三方监管等机制,制定《企业合规协议》等35种相关法律文书模板,明确合规考察十四步工作流程,建设第三方监管机制专业人员库,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有序推进。组建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发动全市两级四院全力参与,积极研发企业合规智能辅助系统,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络对接、信息共享,着力构建“大融合、大监督、大服务”的企业合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导责任,依法规范推进。一是精准适用法律,严把“入口关”。准确把握企业合规办案相关法律政策和适用条件,将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作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前置程序,对初步纳入合规办案程序的案件,一律报请省检察院审核把关,确保精准适用、风险可控。对办案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和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时向省检察院书面报告,确保处理得当、质量可靠。二是严格考察听证,严把“矫治关”。强化合规计划、合规报告审查,督促第三方组织“真监督、真评估”,对合规建设情况开展公开听证,重大案件进行专家论证,推动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如随县某石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部门代表调研、听证企业整改情况,监督企业做实合规建设、维护社会公益,推动建立石材行业合规标准。今年5月,最高检结合该案在随县开展企业合规微博直播活动,获得全网广泛关注。三是规范审查标准,严把“决定关”。坚持“真合规从宽、假合规从严”的工作导向,推动“严管”制度化,防止“厚爱”被滥用。如随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合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力捍卫法律权威。该案被最高检企业合规改革专刊转发。

(三)持续深化探索,擦亮随州品牌。一是实行“因案制宜”,探索办案模式。对企业规模较小、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涉罪案件,采取“检察建议模式”,降低合规成本;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犯罪情节相对严重的案件,采取“合规监管模式”,由第三方组织进行严格监管考察,确保整改质效。依法办结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8件,适用合规监管类10件,其中8件通过合规考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2件未通过合规考察,依法提起公诉;适用检察建议类8件。积极探索异地合规协同机制,商请辽宁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广水市某风机龙头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促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新增产值1个亿,稳增就业600人。二是统筹“四大检察”,探索融合发展。探索融合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职能,对适用合规监管的涉案企业,强化精准监督。探索在行政检察领域开展行政合规,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同行政机关加强合规管理。随县检察院办理的某金融企业违法发放贷款案,建议银监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行政处罚,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三是加强“飞行监管”,提高办案质效。联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委员会组建“飞行监管”团队,对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及第三方监管团队工作情况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合规建设与合规考察规范高效。曾都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市检察院通过“飞行监管”,依法撤销曾都区检察院终止合规考察决定,督促重启合规考察。四是深化“以点带面”,促进社会治理。与武汉大学等三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制定行业合规标准,对涉案企业、有关行业进行合规引导,努力拓展合规改革社会效应。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同成立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深化理论研究,用理论成果指导合规办案实践,最高检批准立项的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立法研究课题于今年5月申报结题。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不够实,检察理念更新不及时。如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效果还不够好,批捕、起诉质量有待持续提升,不捕、不诉案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检察履职能动性不够强,工作品质不够高,服务大局不够精准有力。如市检察院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了检察官联系服务机制,但是落实力度不足,机制运行效果不够显著。三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案件监督办案、引导侦查质效不够高,有的案件与各政法部门协调效果不够好,以检察建议促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好的案例不够多。四是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的探索不够有力,个别案件中因试点阶段法律政策还不明确,探索办案存在瑕疵或办案效果没有做到最优。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短板,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有待优化。如曾都区检察院还需进一步脱薄,有的基层院班子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检察干警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努力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把“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积极担当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惩治破坏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校园安全和防疫秩序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防风险、护稳定。二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三是深化机制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检察官权力和职责清单,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落实“三个规定”,严格在法治轨道上履行监督办案职能。用好检察一体化机制,积极与被监督机关一体加强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参与、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优质、高效、规范。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建好用好政法业务协同指挥及办案中心等信息化平台,以大数据助力“智慧监督”。深入推进曾都区检察院“脱薄摘帽”,全面建强基层检察院,带动全市两级四院争先进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我们的有力监督和关心厚爱。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扎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使命,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两院”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

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甄行勇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准备工作,自4月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司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调研采取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召集有关责任单位人员会议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形成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采取检察院和法院对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进行自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对案件评查、意见反馈、形成评查报告等方式进行。此次会议前,监司委组成人员对“两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监司委组成人员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涉案企业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的涉案企业,督促其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队伍素质,深化作风建设,为随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监司委组成人员指出:“两院”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干警对扫黑除恶常态化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黑恶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核以及督促抓捕在逃犯不到位问题;有些政法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和监管漏洞没有制发“三书一函”进行提醒问题;部分群众对政法机关打击黑恶犯罪力度评价不佳,存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不彻底、打击不精准问题;有的办案单位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工作要求把握不准,存在对涉案人员“厚爱”被滥用问题;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协作意识不强,存在检察机关办案“单打独斗”没有按照文件规定向法院移送起诉一件建议轻缓量刑的企业合规案件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坚决扛牢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增强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担当作为,保持斗争定力,发扬斗争精神,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政治大事来抓,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能动司法,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摒弃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维,用好“三书一函”,助推行业治理,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民生实事来抓,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问题,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提高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核证据的能力,强化证据裁判意识,把握好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既不人为降低证明标准,造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力,又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证明标准,影响打击的力度和效果,强化案件流程监督管理,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严防超期羁押,把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本职要事来抓,下大气力解决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怪圈,做到及时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坚持依法办案。要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法律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做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于法有据,不得突破法律规定对涉企犯罪不起诉,确保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真合规”“真整改”“真管用”,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实政法机关内部案件评查工作,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五)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政法机关之间以及与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合规考察、量刑建议、风险评估等工作,对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确需作起诉处理的企业合规案件,检察院依照法律和企业合规改革文件的规定,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或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采纳量刑建议情形的一般应当采纳,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履行合规承诺,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随常主文〔2022〕4号

 

关于盛勇同志任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随发干〔2022〕54号文件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请决定任命:

盛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8月23日

 

 

随政任〔2022〕58号

 

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桂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王桂兰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华霞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建伟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克克

                                       2022年8月1日

随中法〔2022〕31号

 

关于提请杨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提请任命:

杨亘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詹君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揭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杨亘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文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俊利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纯清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汪莉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锋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立志

                                  2022年8月12日

 

 

 

 

 

 

 

 

 

 

关于对王桂兰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平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克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立志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介绍了相关人选的基本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任免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王桂兰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李华霞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免去王桂兰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建伟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是因工作需要。

提请任命杨亘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詹君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揭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杨亘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李文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刘俊利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徐纯清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汪莉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叶锋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是因工作需要。

按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华霞、揭祥等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提请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主任会议同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盛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桂兰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李华霞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桂兰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建伟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亘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詹君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揭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杨亘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文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俊利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纯清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汪莉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锋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盛勇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盛勇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辞 职 报 告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现请求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批准。

 

                      报告人:杜文清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杜文清同志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8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杜文清同志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接受杜文清同志辞去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2年8月26日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法检两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5.审议《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

6.审议和表决《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建议表决稿)》;

7.人事任免。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夏卫东刘宏业刘泽富郑晓峰(女)肖诗兵

李德荣张道亮王定志马大奎王文虎

王 平王海涛王 强甘子林朱 艳(女)

孙 龙孙 嵘李晓彬李慧芬(女)肖文发

张艾民张春霞(女)郑海涛胡成泽饶金才

桂运东徐 德郭 志梁天成琚万勇

释演善(回族)谢 军甄行勇

 

缺席:

张 健姜广栋梁傲霜(女)詹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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