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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免去: 余艳东的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刚的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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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宁丹源、兰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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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唐红宇为市民政局局长;刘加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苹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智勇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兵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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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邓明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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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舒艳玲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黄钢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决定免去: 黄明江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曲明超同志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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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丕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荆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耘禾同志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甘国栋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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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永忠同志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佘艳娥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苏轩、石守超、王胜章同志为市人大监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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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王伟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